开发区与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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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介绍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007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40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常驻人口22万人,由6个经济功能区、1个托管镇组成,分别是:沙尔沁工业区、如意工业园区、金川工业园区、国家级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白塔空港物流园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行政托管土左旗的沙尔沁镇。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国家级开发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承载着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新兴产业的主战场、改革的试验田、对外开放的窗口、科技自主创新的孵化器、发展绿色低碳环保节能产业的生态文明区、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惠民示范区的重要职能。

五个特特功能区

工业立区。把招商引资、引进工作项目、壮大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使开发区成为首府工业化的主战场、实体经济的集聚区和新兴工作生产基地,为补足呼和浩特市工业短板、振兴我市工业经济做出重要贡献。

科技强区。着重引进自主创新力强的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新载体建设,完善巩固壮大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孵化园、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创新载体,加快高新技术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开发区区域科技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服务业兴区。依托首府优势,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挖掘服务业发展潜力,把如意总部基地、金川北区、综合保税和空港经济区建设成为总部经济、物流园区、服务外包、金融中心等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载体。

生态建区。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提高土地利用率,注重绿化美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大力建设绿色低碳、环保节能、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示范区。

惠民富区。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加大新型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力度,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更多的惠民政策和措施,让开发区的干部、职工、居民、农民都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实惠,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繁荣的开发区。

六个示范园区

以沙尔沁工业区为依托,打造呼市乃至自治区工业集中、项目集聚、产业集约发展的新兴产业示范园区。

以如意总部基地为依托,打造行政中心、商务中心、金融中心、科技研发中心等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总部经济示范园区。以如意工业新区为依托,打造沙尔沁工业区的起步区、核心区。

以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金山金川高新区为依托,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

以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和国家级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为依托,充分利用呼市机场迁建和内蒙古建设中俄蒙贸易区的有利契机,打造升级版的以面向俄蒙、欧盟为主的国家级综合保税和空港经济示范园区。

以国家级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依托,打造首府乃至自治区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高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技术研发和产业示范、高附加值产业集聚”的草原硅谷和引智创业示范园区。

以沙尔沁光伏示范小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如意、金川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功能新区为依托,打造统筹城乡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富民惠民示范园区。

沙尔沁工业区

沙尔沁工业区坐落在沙尔沁镇,于20122月设立,是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为大力发展实体经济、补足呼市工业短板,有效解决困扰开发区多年的土地、体制、资金发展难题做出的重大决策,旨在打造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的首府未来工业新城。

2012年61日,在市委、市政府主持下,土左旗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正式签订协议,由开发区对沙尔沁镇进行整体托管,开发建设。沙尔沁镇总面积202平方公里、2.1万人口,北距呼市市区12公里,南与盛乐工业园区相接,209国道、金盛路纵贯其间,新规划的首府盛乐国际机场与该镇西商部接壤,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全镇总体地势平坦,且40%为荒地、未利用地,适合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发展。

作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最重要的功能区,沙尔沁工业区承载着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新兴产业的主战场、改革的试验田、对外开放的窗口、科技自主创新的孵化器、发展绿色低碳环保节能的生态文明区、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惠民示范区的重要职能,是开发区实现“二次创业、再创辉煌”的希望之地。

2012年以来,沙尔沁工业区高起点规划了100平方公里工业区,对40平方公里核心起步区进行高标准基础建设,引进并开工建设了投资超百亿元的工业项目1个,超10亿元多个工业项目,工业立区、科技强区、服务业兴区、生态建区、惠民富区的发展理念正在成为现实。

如意工业园区

如意工业园区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如意工业园区已从单纯的工业园区发展成为由如意总部基地和如意工业新区组成的“一园两区”,致力于打造“竖起来”的开发区与“平面”开发区的示范区域。

如意总部基地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南依自治区党委政府,背靠呼和浩特市政府,东临呼和浩特东站、白塔机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具有独特的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是呼和浩特市城区向东发展的桥头堡。功能定位为:自治区级区域行政中心、商务中心、金融中心,自治区及呼包银榆经济区企业总部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金川工业园区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以下简称金川工业园区)于199288日奠基成立,200072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园区由北区和南区两部分组成,北区位于呼和浩特市西北大青山南麓,由两沟、两路(两沟:乌素图沟、霍寨沟;两路:110国道、京兰铁路)围成的区域构成,国务院批准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现已基本全面建成;南区2005年辟建,位于呼和浩特市呼托公路103省道11公里处,东起呼准公路,西至呼准铁路,北接小黑河南岸,南抵大黑河北岸,南北方向最长处约7.3公里,东西方向最宽处约3公里,一期规划面积14.45平方公里,已开发利用3.41平方公里。园区已基本实现了“九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

园区现有注册企业900余家,已形成乳业、生物制品、制药、电力输变电、准备制造、轻工纺织等主导产业,二个特色园中园(内蒙古电子商务产业园、南区山东工业园),是国家重要的乳业、生物发酵及制药基地。

功能定位为: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打造“内蒙古商网”综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中小型实体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绿色食品、大宗农畜产品等现代农牧业电子商务发展,推进蒙元文化信息化。

园区现有注册企业900余家,已形成乳业、生物制品、制药、电力输变电、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等主导产业,一个特色园中园(内蒙古电子商务产业园),是国家重要的乳业、生物发酵及制药基地。

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创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

国家级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于2002621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位于呼和浩特西郊,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2007731日经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通过,并于当年1228日正式封关运作。总规划面积2.21平方公里,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规划建设面积1.038平方公里。

区内设有“四大功能区”:加工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集中区、管理服务区,海关监管设施区;开展“三大业务”: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依托保税功能可开展国外采购保税仓储、国内采购出口集运、国际分拨配送、中转及转口贸易、研发、检测维修业务。

区内共有企业30家,其中加工贸易企业5家,物流服务企业3家。已初步形成乳制品配套、光伏材料、电子信息、保税物流等支柱产业,拥有佰邦科技、北特通信、云泽阳工贸、中外运保税物流等一批具有一定投资规模、较高技术含量的生产型及国际贸易物流企业。

白塔空港物流园区—创建空港经济示范园区

白塔空港物流园区位于呼和浩特市东部赛罕区巴彦镇,园区规划区域面积为40.36平方公里,毗邻白塔国际机场、如意总部基地、自治区高职教育园区和东客站交通综合枢纽区,区域位置优越,是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项目,也是自治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区及呼和浩特东部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产城一体化发展理念,园区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一轴二心五组团”发展空间结构,其中“一轴”为阿拉坦汗大街城市空间发展轴,“二心”为西侧国际企业总部中心,东侧产业服务中心,“五组团”为国际企业总部组团、科技研发组团、高职组团、现代服务业组团和会展组团,努力建设呼和浩特市集商务办公、科技研发、高职教育、商贸展示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打造呼和浩特市东部新城核心引擎。加快推进形成“一核二区、四集聚、三联动”空间架构,从空间布局上实现港产城一体化发展。

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建“草原硅谷”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是2004年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的省部共建的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2010326日成功揭牌并启动运行,是自治区打造“草原硅谷”的核心区,是首府“一体两翼”人才建设工程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开发区实现“二次创业”的重要引擎。园区占地面积164.64亩,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其中创新创业大厦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

园区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服务支撑”三大招才引智举措,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212名,其中院士4名,“千人计划”专家3名。博士118名,3个创业人才团队入选“草原英才”团队,10名高层次人才入选“草原英才”。入驻企业168家,其中科技孵化企业109家,占65%,现代服务业企业59家,占35%,进入产业化、市场化企业50家。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30项,带动就业2300多人。

未来,园区将以自治区建设大数据中心、打造呼和浩特国家级新区为契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将国家级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打造成自治区乃至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四高基地”(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高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示范、高附加值企业发展基地)。



  (一)沙尔沁工业区--未来首府工业新城
  1、光伏产业园:核心起步区规划面积为40平方公里,目前已有11.57平方公里的起步区已完成“九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核心区内规划有25平方公里的光伏产业园,发展光伏产业的近期目标是,到2017年底,多晶硅产能达到3万吨,单晶硅产能达到5万吨;努力打造“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电站”完整的硅材料产业链;同时对薄膜太阳能电池和非硅太阳能电池组件要形成突破。发展光伏应用系统,重点引进新型太阳照明、太阳能发电系统、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和风光电互补能源系统及与之相关的模具、金属加工、电路控制与相关产业。
  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同时吸引相关零部件企业,如汽车电子、发动机配件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拥有国外先进技术的关键设备企业;重点引进煤炭机械加工和矿山机械设备生产企业。
  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引进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研发与服务外包的企业。
  (二)如意总部基地 --首府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
   (三)金川工业园--首府高新技术产业功能新区
  电子商务产业园:
  园区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指导,2013年开始创建内蒙古电子商务产业园。产业园着力打造“一个基地、六个中心”,为自治区及呼市电子商务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引擎。201576日,商务部发布《关于确认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金川工业园区正式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四)出口加工区--创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
  现驻有内蒙古晟纳吉光伏材料公司、内蒙古北特通信公司等多家企业。目前,总投资15亿元的晟纳吉1.5GW扩产技改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预计2015年底全部竣工投产。下一步,出口加工区将转型升级为集出口加工、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储、保税展示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保税区。
  (五)白塔空港物流园区-创建空港经济示范园区
  目前已引进利丰汽车主题公园、上海绿地产城融合两个项目。其中利丰项目总投资20亿元,拟用地624亩,是自治区范围内在建规模最大的现代化汽车展销综合项目。上海绿地产城融合项目投资约140亿,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重点发展金融保险、科技研发、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等产业。
  (六)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建草原硅谷
  留学人员创业园将按照国家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创新驱动战略,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服务支撑”三大举措,努力建成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高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示范、高附加值产业集聚发展的“四高”基地,创建“草原硅谷”。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199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辟建如意、金川两个开发区,于1993年分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区级开发区。20007月经国务院批准,以两个自治区级开发区为基础组建成立了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并逐渐拓展为 “五园一镇”,即:如意工业园区(如意总部基地)、金川工业园区、国家级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白塔空港物流园区和2012年整建制托管的沙尔沁镇(沙尔沁工业区)6个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区块。控制性规划总面积2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常驻人口22万人。

开发区优惠政策

1、自201111日至202012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459号 在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区新办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装备制造企业,除已享受煤炭及其他资源配置政策的企业外,其项目所得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3、自治区关于鼓励发展云计算产业的优惠政策措施对新设立的总部和税收均在自治区境内的云计算企业,从设立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期满后减半征收三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4、对新建承接产业转移非资源型产业(非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项目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两免三减半”政策。

5、自201511日至201712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其中地方分享部分。

6、《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680号)其中:

1)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自治区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各盟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712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288号文件有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1487号)规定执行。

32014111日至201712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免税时间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计算。

5)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6)在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7)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9)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单位或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7、落户光伏产业园的企业除享有上述相关政策外,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和准入条件的企业可享有如下政策:

1)对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产业链由同一投资主体投资的、重点光伏制造园区光伏组件和相关配套产业(包括:光伏生产用石英制品、石墨、银浆、光伏超白玻璃,钢丝、铝框架制品及光伏设备制造业等)可打捆计算投资额,每投资20亿元配置1亿吨煤炭资源。

2)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与现有发电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支持大型多晶硅企业新建自备电厂(包括异地自备电厂),形成硅电一体化,以降低生产成本。在自备电厂投产前,享受直供电电价,电价不高于0.38/千瓦时。

3)对上述符合资源配置条件但不要求配置煤炭资源的项目,自治区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可给以贴息、风险投入等支持。地方政府要创新融资服务模式,通过政府控股的担保公司等企业,采取担保、抵押等方式支持企业落实银行贷款。

4)对上述符合资源配置条件但不要求配置煤炭资源的项目,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在西部大开发、非公经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网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址 http://hetdz.huhhot.gov.cn

地址

开发区管委会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1622 、B1626室

联系方式

邮箱:nmgkfqxh@163.com

邮编:010010

电话:0471-382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