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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发区协会智慧开发区建设专业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6      来源:中国智慧开发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推动数智开发区规划、建设、运营领域团体标准有效供给,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数智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国开发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有关开发区、中国开发区协会智慧开发区建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会员单位、有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启动专委会2023年度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并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二)以数智开发区建设发展为需求,注重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与数智开发区发展相结合,着眼提升数智开发区标准化服务水平,推动数智开发区发展。  

   (三)符合国家、行业、开发区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  (四)鼓励开发区、相关企业将现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积极转化为团体标准。 

    二、征集范围

    1.开发区数字政务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辅助决策、数字政策服务(政策推送、政策兑现)、数字监管、数字督查、数字化治理、智慧交通、数字环保、双碳管理、数字安防、数字媒体(舆情检测)、一网通办、多卡多码合一、产业大脑、城市大脑、政民互动、网络安全等。 

    2.产业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数子化研发、数字化管理、数字化生产、数字化营销、数字化运营、数字化服务等。  

      三、申报要求  

      (一)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熟悉数智开发区领域发展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认真进行全面、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申报的项目标准具有可行性、操作性。  

     (二)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标准相关工作,相关人员应熟悉团体标准编制规范。 

   (三)拟申报标准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前期基础。鼓励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具有创新型研究、具有国际领先水平、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原创性、高质量标准项目填报。 

   (四)牵头申报单位应组织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不低于3家)。  

       四、申报资格  各级各类开发区、专委会成员单位、高校、研究机构、有关智慧开发区建设运营企业都可提交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自身领域技术优势,积极申请。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根据前期调研情况,认真填写中国开发区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见附件)。  

      2.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通过邮寄形式发送至专委会,申报材料word版及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申报时间  本次征集工作2023年全年有效。  

     七、立项公示  中国开发区协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委员会对申报的团体标准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通过立项评审的团体标准项目,将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中国开发区网(https://www.cadz.org.cn)、微信公众号(中国开发区网、中国智慧开发区)公布立项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继亮  郭勇  电 话:010-64626232 6462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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